CHAPTER 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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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拒絕長大,
反正長大
也不會懂事
017
20歲,大四,我開始了間隔年。在鼓浪嶼的國際青年旅舍做義工。
上島第一天我就被拉去音樂廳,聽一場鋼琴和大提琴合奏。
第一次見到的蔔先森,穿黑西裝,坐在白色三角鋼琴後面,微垂著頭,手指紛飛。
Adele的歌,《ROllingintheDeep》,墜入深淵。
很適合形容我當時的心情。
鼓浪嶼的義工形成了一個圈子。那一年義工圈裏最令女生趨之若鶩的,就是蔔先森。因為他總是很拽的樣子,冷著一張臉,拒絕了很多女孩。可那時我不知道。
回憶起來,那大概是我人生中最勇敢的一次,雖然後來被我表妹評價為“色迷心竅”,總之,音樂會結束,我主動搭訕他,“嗨!交個朋友嗎?”
他瞥我一眼,“不需要。”
很多年後我問他對我的第一印象。
他很抱歉地說:“沒有印象。其實那時我有點喜歡那個大提琴女孩。”
“因為她很漂亮?”
“對,僅僅是因為她的外表。很膚淺是不是?”
我無語了,半晌才說:“其實,我做夢都想著有人僅僅因為我的外表而喜歡我!”
018
第二次見蔔先森,他穿白襯衣在吧臺後用白布擦香檳杯。
我不露聲色地走過去看值日欄,果然有名字,我把他的姓氏念成“樸piao”。
他糾正我,“bu,第二聲。”
我不樂意,“是不是多音字?念piao多好,像歐巴的名字。”
蔔先森這才認認真真看我一眼,說:“你是90後吧?”
後來我才越想越覺得不對……這話怎麽像罵人的呢?
“你當時怎麽就那麽不待見我?第一次拒絕我,第二次罵我。”
說這話時,我正坐在他大腿上看《太陽的後裔》。
宋仲基間宋慧喬:“你要和我分手嗎?”
宋慧喬流著淚說:“我在想,你是不是我能承受的男人。”
這時蔔先森冷不丁地說:“我在想,你是不是我能承受的女人。”
我嚇了一大跳,站起來轉過身,“什麽意思?想離婚?”
他一把將我拉回到他腿上坐著,“我是說,你越減肥越重了。”
019
鼓浪嶼的筆山公園,白天是荒廢的游樂園,夜晚無比陰森。當時我參加一個“試膽大會,一男一女晚上十點去公園自拍。結果那晚我搭檔爽約,我想往回走,一陣陰風吹過,好像有人在嗚嗚地哭,我嚇得心臟驟停,蹲下來,哆嗦著手打電話求助。
手抖得太厲害,不小心打給了蔔先森。
正要掛掉,他已經接起了,“餵?”
應該是睡了,聲音有點迷糊,微微沙啞。
“我在筆山公園,好嚇人,你來接我好不好?”
其實我當時跟他不熟,只見過兩次而已。他也不可能存了我號碼。
可他很快叫出了我名字。
我眼淚一下子流了出來,哭喊,“我會不會死掉啊,快來救我!”
他沒回答,也沒掛電話。然後我聽到電話那頭急促的呼吸聲。
他在奔跑。
直至今日我還清晰地記得當時他的喘息聲。當他跑到我面前時,我站起身,因為蹲太久,沒站穩,直直往他身上倒去,眼淚鼻涕糊了他一身。
後來他問我:“你當時怎麽有我的手機號?對我覬覦已久了吧?”
我反問:“你當時怎麽一下子就聽出我的聲音?對我覬覦已久了吧?”
其實我內心很後怕。如果當初沒有不小心打了他的電話,我們是不是根本走不到今天?
失之毫厘,謬以千裏。
我是幸運的。
020
我和蔔先森真正熟悉起來,是在盛夏時節。我打工的旅舍的制冰機壞了,每天都要去蔔先森打工的咖啡館借冰塊。那是一天中我最快樂的時間。
盡管太陽很曬,皮膚發紅脫皮;盡管街巷狹窄,而游客很多。拖著冰桶、頂著烈日、穿梭在熙熙攘攘人群中的我,即使被游客沖撞了下,也會下意識地傻笑。
愛或許很覆雜,喜歡卻很單純。
喜歡一個人就是:一想到他,就會不自覺地微笑。
那天我到蔔先森面前時渾身汗津津的,感覺自己就快融化了。他冷冷地瞥我一眼,什麽也沒說,轉身給我做了一杯楊枝甘露,加了三個冰塊。
冰塊被“咚咚咚”地丟進杯子裏,我的心,也跟著淪陷了。
結婚後有次吵架,他竟然給我做了一碗楊枝甘露。
我懷疑地說:“是不是西柚和芒果快壞了?”
他冷著臉說:“愛吃不吃!”
我猶豫片刻,還是吃完了。
他嘴角勾起掩飾不住的笑意,“其實那是我吃剩的半碗。”
晚上吃飯時,我難得勤快地去盛飯。
蔔先森吃完了才覺得不對勁,“這米飯怎麽有芒果的味道?”
“我直接用那個碗給你盛的,沒洗。”
021
廈門人說閩南話,閩南話非常輕柔。在鼓浪嶼的那一年,我受當地人的影響,語速變慢、語氣也柔和了不少。蔔先森曾說,那時覺得我是一個很溫柔的女生。
後來他看清了我的本質,“難怪當初那麽著急地嫁給我,怕我發現你真面目吧?”
有次我在廣州看李易峰演唱會,蔔先森說:“北京太冷,你在廣州多玩幾天吧。”
“不要,我們分開這麽久不好。”
“你覺得我沒有你就活不了?”
“不,我是怕你一個人待久了,發現沒有我你過得更好。”
022
不記得那陣子發生了什麽事,我突然就郁悶了,郁悶得想放縱自己。於是去了酒吧,和一大堆義工窩在閣樓上喝酒。有人抱著吉他彈唱,有人抽煙,有人沙啞著嗓子唱歌,有人擁抱接吻回想起來,那時錯亂迷離的氣氛,大概就叫青春吧。
我那晚喝了很多,路都走不了,男生們只好背我回去。
義工宿舍都在山上,很高,要爬很多石階,平時走都能把人累得半死。背我的男生很瘦,我當時的體重又達到了巔峰。
所以他喘著粗氣,用非常嫌棄的語氣說:“你太胖了!我背不動了!”
一個女生被嫌棄很胖,真是很受傷,盡管我當時大腦迷迷糊糊的。
我差點要哭了,這時,不知從何處冒出來的蔔先森開口了,“那我來吧。”
他應該是值夜班,剛下班回宿舍。
男生像扔燙手山芋似的把我丟給蔔先森。
平時蔔先森很特立獨行,很少管別人閑事,所以他這突然的插手,讓不少男生恍然大悟,還有人吹暧昧的口哨。可他不為所動。
我當時已經喜歡上蔔先森了,知道自己太重,不想被喜歡的人嫌棄,所以本能地拒絕,拼命想從他背上滑下來,“我自己走自己走。”
可是,他反手把我夾得更緊,聲音不容辯駁,“別亂動。”
可能因為他的背太讓人安心了,那晚的結局是,我在他背上睡著了。
023
我常常跟人說,間隔年那一年,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時光之一。
雖然我當時體重120,發型非主流,但到底年輕,滿臉的膠原蛋白,滿腔的赤誠天真。
每當有義工要離開海島,我就大半夜不睡覺,和一大票來自五湖四海的小夥伴在海邊溜達,吹著海風,喝著啤酒,唱著歌,當做餞行。
那時的我們,很醜,很窮,很敏感,很矯情,很激烈,但是,真的,很快樂。
送行最後,我總會哭得稀裏嘩啦的,一再刷新自己淚點的最低值。所以蔔先森要走時,他一看到我就說:“別哭。”
約定地點是龍山洞上面的小森林。我到了之後才發現只約了我一個人。
我們跳上幾塊摞在一起的巨石,爬上一條鐵跡斑斑、顫顫巍巍的鐵梯子,瞬間豁然開朗。
他說:“這一年,我經常一個人在這塊石頭上看日出。”
我聽說過他經常早起晨跑,原來是跑到這裏來看日出。
我們並肩站在巨石上,吹海風。我問:“你為什麽來鼓浪嶼過間隔年?”
他反問:“你呢?”
我開玩笑,“為了遇見你。”
他瞪我。
我笑了會兒,就笑不出了,“我是不是再也見不到你了?”
他不回答。於是我也不再說話,黃昏的風拂面如醉,我們俯瞰著島嶼和海洋。
024
後來我問蔔先森,他什麽時候開始喜歡我的。
“當我在北京又遇見你的時候。”
21歲的夏天,我參加一次豆瓣線下聚會,和原以為再也無法見到的人,重逢了。
我都快被命運感動哭了,蔔先森卻淡定得很。
一群人玩三國殺,他手上的英雄是大喬,大喬有個技能,方塊牌都能當樂不思蜀用。於是他一直給我樂不思蜀,整局下來我一直沒法出牌,全程打醬油!
滿桌人都發出心有靈犀、暧昧的“嘖嘖”聲。
聚會結束後,我忍辱負重地跟他搭訕,“我大學畢業了,剛到北京。”
他說:“我也剛到北京。”
“你換北京號了嗎?”
“還沒有,”他說,“我明天去買手機卡,順帶給你也買一張?”
我還傻乎乎地表示感謝。
後來我才知道,他當時買的是情侶卡,前面的號碼一樣,他尾號是0,我尾號是1。
025
周末我去游泳,蔔先森給我送手機卡,他坐在救生員坐的高高的臺階上,看我游來游去。
我不知道他是在發呆,還是在看我。於是靈機一動,紮到水裏不出來。
我憋氣很厲害,可還沒展示我的高超技能,“噗通”一聲,他就跳下水來,一把將我撈上去了。
他知道真相後氣得半死,掉頭就走。
我追了他半天,看他沒影了,只能放棄。
路邊有人賣豆漿,我走過去買,突然手腕一緊,不知從何處冒出來的蔔先森抓著我就走。
“你、你、你、你幹嗎呢?”我小跑著才能跟上。
他冷著臉說:“不許喝轉基因豆漿。”
026
蔔先森來北京工作後,每周末都風雨無阻地開車去懷柔農民工子弟學校支教。
他從小到大都是學霸,提到他中學時代,我會自動腦補出三十萬字的青春勵志言情小說。
有次我陪他去支教,突發奇想說:“我以後來當你們語文老師啊!”
我沒聽到幻想中的“好耶”,反而有個小學生跑來問我“罄竹難書”怎麽寫。
我接過筆,用筆戳了紙半天,快要把紙戳破了,也沒寫出一筆一畫……
在我尷尬無比時,蔔先森走過來,從後面握住我的手,在紙上寫下端端正正的“罄”字。
那是我第一次看他寫的字,非常令人心動。
027
我那時是北漂,房租很貴,工資又少,完全是吃土少女,不,吃霾少女。
買衣服只能去優衣庫,有次約了蔔先森一起。在試衣間裏拉鏈拉不上,只能喊他進去。
我第一次覺得他也沒那麽瘦,他一進來,試衣間的空間就少了大半。
還沒來得及感受暧昧,我頭發就被卷進拉鏈裏,痛得我大叫:“放開我!疼死啦!”
簾外傳來偷笑的聲音。
“別叫,外面的人會誤會的。”他壓低聲音。
然而已經來不及了,我們走出試衣間時,一起接受了一幹群眾的註目禮。
後來優衣庫不雅視頻火起來,我發給蔔先森看。
他不知在想什麽,臉突然紅了。
028
我從小就叛逆,經常和父母吵架。爸爸第一次來北京看我,不知怎麽又吵起來。最後他揚起手,“啪”地打了我一耳光。
我爸說話做事很沖動,我性格隨他。他打了我,其實比我還難受。
可當時我委屈極了,摔門而出。冒著大雨去找蔔先森。
在北京初來乍到,蔔先森是我唯一的依靠了。
晚上十點,他來接我,剛下過陣雨,出站口是大攤大攤的水,乘客只能踩著長木條出站。我走得搖搖晃晃,突然感覺手被握住了。
那是蔔先森第一次牽我的手。
爸爸的電話很快打過來,我掛了好幾次,他還在打。蔔先森搶過手機,幫我接了。
他接通後直接遞給我。
我想躲開,他瞪我,眼神非常強勢,最後我敗下陣來,乖乖接過電話。
那晚我霸占了蔔先森的床。半夜我在噩夢裏痛哭尖叫著驚醒,發現他坐在床邊握著我的手。窗外的月光落在他身上,那麽靜。
我有點不好意思,“吵醒你了。”
030
蔔先森剛到北京時,就職於一家很大的IT公司,食堂比高校食堂還大。
我經常去蹭吃蹭喝。我們拿著盤子排隊打菜,打完之後在出口刷卡,然後坐在四人桌椅上面對面吃,一恍惚就感覺像回到了學生時代。
吃完了要把盤子送到收集處,把剩菜倒掉,再把盤子放到收集架上。第一次的時候我不懂流程,蔔先森就一一幫我完成。
他把盤子傾斜著,用筷子一點一點地把我吃剩下的辣椒片、姜末、蒜蓉等殘渣扒到垃圾桶裏去,他很仔細,連盤子上的細小魚刺都不放過。
我在旁邊看他認認真真扒弄殘渣的樣子,突然覺得很心動,那天晚上我就表白了。
剛和蔔先森在一起時,有天晚上我給他打電話,“怎麽辦?我睡不著。”
“我也睡不著。”
“那我們太有默契了!”
“才不是。我是因為想你,你是因為睡了一個下午。”
031
有段時間我們異地戀,他給我打電話,我說我在世貿天階。這裏有人造天空,就是天幕。我們可以發短信到天幕上,很浪漫半小時後他讓我擡頭看天幕。
我擡頭一眼就看到我的名字,後面跟著簡短的一句話。
“我愛你,EsMussSein。”
後來我問蔔先森.Es Muss Sein是什麽意思。
他說是德語,翻譯成英文是It Must Be,翻譯成中文是“非如此不可。”
來自於米蘭·昆德拉的《生命不能承受之輕》。
“那你那條短信是什麽意思?我愛你,非如此不可?”
他糾正我,“我愛你,這是命運。
032
大雪天,我們在什剎海堆雪人。蔔先森朝我扔了一個雪球,“來不來打雪仗?”
我搖搖頭,突然沒了興致。高一那年,湖南罕見地下了場大雪,我穿過操場雪地時看到同班一個男生,開玩笑地朝他扔了一個雪球,他轉過身說:“醜女多作怪!”
此後我再也沒有和任何人打過雪仗。
後來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話,“男生說你醜的意思就是還可以,因為一般遇見真醜的,他們是不會和你說話的。”
其實那個男生經常幫助我,或許那天他心情不好,或許他只是開玩笑。對他來說或許是微不足道,轉瞬即忘的小事,對我來說,那陰影直到現在還存留。
我把這些話告訴蔔先森,他輕輕握住我的手。
“我怎麽做,才能幫你淡忘那件事呢?”他想了想,突然跳起來大喊我的名字,“在我眼中,你是世界上最美的!”他一連喊了三遍,所有路人看他的表情都像在看智障,在驚動巡警之前,他拉著我的手腕,狂奔逃離。
真的,有時候覺得,蔔先森毀了我對傻B容忍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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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7
20歲,大四,我開始了間隔年。在鼓浪嶼的國際青年旅舍做義工。
上島第一天我就被拉去音樂廳,聽一場鋼琴和大提琴合奏。
第一次見到的蔔先森,穿黑西裝,坐在白色三角鋼琴後面,微垂著頭,手指紛飛。
Adele的歌,《ROllingintheDeep》,墜入深淵。
很適合形容我當時的心情。
鼓浪嶼的義工形成了一個圈子。那一年義工圈裏最令女生趨之若鶩的,就是蔔先森。因為他總是很拽的樣子,冷著一張臉,拒絕了很多女孩。可那時我不知道。
回憶起來,那大概是我人生中最勇敢的一次,雖然後來被我表妹評價為“色迷心竅”,總之,音樂會結束,我主動搭訕他,“嗨!交個朋友嗎?”
他瞥我一眼,“不需要。”
很多年後我問他對我的第一印象。
他很抱歉地說:“沒有印象。其實那時我有點喜歡那個大提琴女孩。”
“因為她很漂亮?”
“對,僅僅是因為她的外表。很膚淺是不是?”
我無語了,半晌才說:“其實,我做夢都想著有人僅僅因為我的外表而喜歡我!”
018
第二次見蔔先森,他穿白襯衣在吧臺後用白布擦香檳杯。
我不露聲色地走過去看值日欄,果然有名字,我把他的姓氏念成“樸piao”。
他糾正我,“bu,第二聲。”
我不樂意,“是不是多音字?念piao多好,像歐巴的名字。”
蔔先森這才認認真真看我一眼,說:“你是90後吧?”
後來我才越想越覺得不對……這話怎麽像罵人的呢?
“你當時怎麽就那麽不待見我?第一次拒絕我,第二次罵我。”
說這話時,我正坐在他大腿上看《太陽的後裔》。
宋仲基間宋慧喬:“你要和我分手嗎?”
宋慧喬流著淚說:“我在想,你是不是我能承受的男人。”
這時蔔先森冷不丁地說:“我在想,你是不是我能承受的女人。”
我嚇了一大跳,站起來轉過身,“什麽意思?想離婚?”
他一把將我拉回到他腿上坐著,“我是說,你越減肥越重了。”
019
鼓浪嶼的筆山公園,白天是荒廢的游樂園,夜晚無比陰森。當時我參加一個“試膽大會,一男一女晚上十點去公園自拍。結果那晚我搭檔爽約,我想往回走,一陣陰風吹過,好像有人在嗚嗚地哭,我嚇得心臟驟停,蹲下來,哆嗦著手打電話求助。
手抖得太厲害,不小心打給了蔔先森。
正要掛掉,他已經接起了,“餵?”
應該是睡了,聲音有點迷糊,微微沙啞。
“我在筆山公園,好嚇人,你來接我好不好?”
其實我當時跟他不熟,只見過兩次而已。他也不可能存了我號碼。
可他很快叫出了我名字。
我眼淚一下子流了出來,哭喊,“我會不會死掉啊,快來救我!”
他沒回答,也沒掛電話。然後我聽到電話那頭急促的呼吸聲。
他在奔跑。
直至今日我還清晰地記得當時他的喘息聲。當他跑到我面前時,我站起身,因為蹲太久,沒站穩,直直往他身上倒去,眼淚鼻涕糊了他一身。
後來他問我:“你當時怎麽有我的手機號?對我覬覦已久了吧?”
我反問:“你當時怎麽一下子就聽出我的聲音?對我覬覦已久了吧?”
其實我內心很後怕。如果當初沒有不小心打了他的電話,我們是不是根本走不到今天?
失之毫厘,謬以千裏。
我是幸運的。
020
我和蔔先森真正熟悉起來,是在盛夏時節。我打工的旅舍的制冰機壞了,每天都要去蔔先森打工的咖啡館借冰塊。那是一天中我最快樂的時間。
盡管太陽很曬,皮膚發紅脫皮;盡管街巷狹窄,而游客很多。拖著冰桶、頂著烈日、穿梭在熙熙攘攘人群中的我,即使被游客沖撞了下,也會下意識地傻笑。
愛或許很覆雜,喜歡卻很單純。
喜歡一個人就是:一想到他,就會不自覺地微笑。
那天我到蔔先森面前時渾身汗津津的,感覺自己就快融化了。他冷冷地瞥我一眼,什麽也沒說,轉身給我做了一杯楊枝甘露,加了三個冰塊。
冰塊被“咚咚咚”地丟進杯子裏,我的心,也跟著淪陷了。
結婚後有次吵架,他竟然給我做了一碗楊枝甘露。
我懷疑地說:“是不是西柚和芒果快壞了?”
他冷著臉說:“愛吃不吃!”
我猶豫片刻,還是吃完了。
他嘴角勾起掩飾不住的笑意,“其實那是我吃剩的半碗。”
晚上吃飯時,我難得勤快地去盛飯。
蔔先森吃完了才覺得不對勁,“這米飯怎麽有芒果的味道?”
“我直接用那個碗給你盛的,沒洗。”
021
廈門人說閩南話,閩南話非常輕柔。在鼓浪嶼的那一年,我受當地人的影響,語速變慢、語氣也柔和了不少。蔔先森曾說,那時覺得我是一個很溫柔的女生。
後來他看清了我的本質,“難怪當初那麽著急地嫁給我,怕我發現你真面目吧?”
有次我在廣州看李易峰演唱會,蔔先森說:“北京太冷,你在廣州多玩幾天吧。”
“不要,我們分開這麽久不好。”
“你覺得我沒有你就活不了?”
“不,我是怕你一個人待久了,發現沒有我你過得更好。”
022
不記得那陣子發生了什麽事,我突然就郁悶了,郁悶得想放縱自己。於是去了酒吧,和一大堆義工窩在閣樓上喝酒。有人抱著吉他彈唱,有人抽煙,有人沙啞著嗓子唱歌,有人擁抱接吻回想起來,那時錯亂迷離的氣氛,大概就叫青春吧。
我那晚喝了很多,路都走不了,男生們只好背我回去。
義工宿舍都在山上,很高,要爬很多石階,平時走都能把人累得半死。背我的男生很瘦,我當時的體重又達到了巔峰。
所以他喘著粗氣,用非常嫌棄的語氣說:“你太胖了!我背不動了!”
一個女生被嫌棄很胖,真是很受傷,盡管我當時大腦迷迷糊糊的。
我差點要哭了,這時,不知從何處冒出來的蔔先森開口了,“那我來吧。”
他應該是值夜班,剛下班回宿舍。
男生像扔燙手山芋似的把我丟給蔔先森。
平時蔔先森很特立獨行,很少管別人閑事,所以他這突然的插手,讓不少男生恍然大悟,還有人吹暧昧的口哨。可他不為所動。
我當時已經喜歡上蔔先森了,知道自己太重,不想被喜歡的人嫌棄,所以本能地拒絕,拼命想從他背上滑下來,“我自己走自己走。”
可是,他反手把我夾得更緊,聲音不容辯駁,“別亂動。”
可能因為他的背太讓人安心了,那晚的結局是,我在他背上睡著了。
023
我常常跟人說,間隔年那一年,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時光之一。
雖然我當時體重120,發型非主流,但到底年輕,滿臉的膠原蛋白,滿腔的赤誠天真。
每當有義工要離開海島,我就大半夜不睡覺,和一大票來自五湖四海的小夥伴在海邊溜達,吹著海風,喝著啤酒,唱著歌,當做餞行。
那時的我們,很醜,很窮,很敏感,很矯情,很激烈,但是,真的,很快樂。
送行最後,我總會哭得稀裏嘩啦的,一再刷新自己淚點的最低值。所以蔔先森要走時,他一看到我就說:“別哭。”
約定地點是龍山洞上面的小森林。我到了之後才發現只約了我一個人。
我們跳上幾塊摞在一起的巨石,爬上一條鐵跡斑斑、顫顫巍巍的鐵梯子,瞬間豁然開朗。
他說:“這一年,我經常一個人在這塊石頭上看日出。”
我聽說過他經常早起晨跑,原來是跑到這裏來看日出。
我們並肩站在巨石上,吹海風。我問:“你為什麽來鼓浪嶼過間隔年?”
他反問:“你呢?”
我開玩笑,“為了遇見你。”
他瞪我。
我笑了會兒,就笑不出了,“我是不是再也見不到你了?”
他不回答。於是我也不再說話,黃昏的風拂面如醉,我們俯瞰著島嶼和海洋。
024
後來我問蔔先森,他什麽時候開始喜歡我的。
“當我在北京又遇見你的時候。”
21歲的夏天,我參加一次豆瓣線下聚會,和原以為再也無法見到的人,重逢了。
我都快被命運感動哭了,蔔先森卻淡定得很。
一群人玩三國殺,他手上的英雄是大喬,大喬有個技能,方塊牌都能當樂不思蜀用。於是他一直給我樂不思蜀,整局下來我一直沒法出牌,全程打醬油!
滿桌人都發出心有靈犀、暧昧的“嘖嘖”聲。
聚會結束後,我忍辱負重地跟他搭訕,“我大學畢業了,剛到北京。”
他說:“我也剛到北京。”
“你換北京號了嗎?”
“還沒有,”他說,“我明天去買手機卡,順帶給你也買一張?”
我還傻乎乎地表示感謝。
後來我才知道,他當時買的是情侶卡,前面的號碼一樣,他尾號是0,我尾號是1。
025
周末我去游泳,蔔先森給我送手機卡,他坐在救生員坐的高高的臺階上,看我游來游去。
我不知道他是在發呆,還是在看我。於是靈機一動,紮到水裏不出來。
我憋氣很厲害,可還沒展示我的高超技能,“噗通”一聲,他就跳下水來,一把將我撈上去了。
他知道真相後氣得半死,掉頭就走。
我追了他半天,看他沒影了,只能放棄。
路邊有人賣豆漿,我走過去買,突然手腕一緊,不知從何處冒出來的蔔先森抓著我就走。
“你、你、你、你幹嗎呢?”我小跑著才能跟上。
他冷著臉說:“不許喝轉基因豆漿。”
026
蔔先森來北京工作後,每周末都風雨無阻地開車去懷柔農民工子弟學校支教。
他從小到大都是學霸,提到他中學時代,我會自動腦補出三十萬字的青春勵志言情小說。
有次我陪他去支教,突發奇想說:“我以後來當你們語文老師啊!”
我沒聽到幻想中的“好耶”,反而有個小學生跑來問我“罄竹難書”怎麽寫。
我接過筆,用筆戳了紙半天,快要把紙戳破了,也沒寫出一筆一畫……
在我尷尬無比時,蔔先森走過來,從後面握住我的手,在紙上寫下端端正正的“罄”字。
那是我第一次看他寫的字,非常令人心動。
027
我那時是北漂,房租很貴,工資又少,完全是吃土少女,不,吃霾少女。
買衣服只能去優衣庫,有次約了蔔先森一起。在試衣間裏拉鏈拉不上,只能喊他進去。
我第一次覺得他也沒那麽瘦,他一進來,試衣間的空間就少了大半。
還沒來得及感受暧昧,我頭發就被卷進拉鏈裏,痛得我大叫:“放開我!疼死啦!”
簾外傳來偷笑的聲音。
“別叫,外面的人會誤會的。”他壓低聲音。
然而已經來不及了,我們走出試衣間時,一起接受了一幹群眾的註目禮。
後來優衣庫不雅視頻火起來,我發給蔔先森看。
他不知在想什麽,臉突然紅了。
028
我從小就叛逆,經常和父母吵架。爸爸第一次來北京看我,不知怎麽又吵起來。最後他揚起手,“啪”地打了我一耳光。
我爸說話做事很沖動,我性格隨他。他打了我,其實比我還難受。
可當時我委屈極了,摔門而出。冒著大雨去找蔔先森。
在北京初來乍到,蔔先森是我唯一的依靠了。
晚上十點,他來接我,剛下過陣雨,出站口是大攤大攤的水,乘客只能踩著長木條出站。我走得搖搖晃晃,突然感覺手被握住了。
那是蔔先森第一次牽我的手。
爸爸的電話很快打過來,我掛了好幾次,他還在打。蔔先森搶過手機,幫我接了。
他接通後直接遞給我。
我想躲開,他瞪我,眼神非常強勢,最後我敗下陣來,乖乖接過電話。
那晚我霸占了蔔先森的床。半夜我在噩夢裏痛哭尖叫著驚醒,發現他坐在床邊握著我的手。窗外的月光落在他身上,那麽靜。
我有點不好意思,“吵醒你了。”
030
蔔先森剛到北京時,就職於一家很大的IT公司,食堂比高校食堂還大。
我經常去蹭吃蹭喝。我們拿著盤子排隊打菜,打完之後在出口刷卡,然後坐在四人桌椅上面對面吃,一恍惚就感覺像回到了學生時代。
吃完了要把盤子送到收集處,把剩菜倒掉,再把盤子放到收集架上。第一次的時候我不懂流程,蔔先森就一一幫我完成。
他把盤子傾斜著,用筷子一點一點地把我吃剩下的辣椒片、姜末、蒜蓉等殘渣扒到垃圾桶裏去,他很仔細,連盤子上的細小魚刺都不放過。
我在旁邊看他認認真真扒弄殘渣的樣子,突然覺得很心動,那天晚上我就表白了。
剛和蔔先森在一起時,有天晚上我給他打電話,“怎麽辦?我睡不著。”
“我也睡不著。”
“那我們太有默契了!”
“才不是。我是因為想你,你是因為睡了一個下午。”
031
有段時間我們異地戀,他給我打電話,我說我在世貿天階。這裏有人造天空,就是天幕。我們可以發短信到天幕上,很浪漫半小時後他讓我擡頭看天幕。
我擡頭一眼就看到我的名字,後面跟著簡短的一句話。
“我愛你,EsMussSein。”
後來我問蔔先森.Es Muss Sein是什麽意思。
他說是德語,翻譯成英文是It Must Be,翻譯成中文是“非如此不可。”
來自於米蘭·昆德拉的《生命不能承受之輕》。
“那你那條短信是什麽意思?我愛你,非如此不可?”
他糾正我,“我愛你,這是命運。
032
大雪天,我們在什剎海堆雪人。蔔先森朝我扔了一個雪球,“來不來打雪仗?”
我搖搖頭,突然沒了興致。高一那年,湖南罕見地下了場大雪,我穿過操場雪地時看到同班一個男生,開玩笑地朝他扔了一個雪球,他轉過身說:“醜女多作怪!”
此後我再也沒有和任何人打過雪仗。
後來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話,“男生說你醜的意思就是還可以,因為一般遇見真醜的,他們是不會和你說話的。”
其實那個男生經常幫助我,或許那天他心情不好,或許他只是開玩笑。對他來說或許是微不足道,轉瞬即忘的小事,對我來說,那陰影直到現在還存留。
我把這些話告訴蔔先森,他輕輕握住我的手。
“我怎麽做,才能幫你淡忘那件事呢?”他想了想,突然跳起來大喊我的名字,“在我眼中,你是世界上最美的!”他一連喊了三遍,所有路人看他的表情都像在看智障,在驚動巡警之前,他拉著我的手腕,狂奔逃離。
真的,有時候覺得,蔔先森毀了我對傻B容忍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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